![]() |
|
![]() |
|
2012年3月28日,北京市Q律师事务所向我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报送两份实习转专职行政许可材料。经核查,两份申报材料中关于人事档案关系的存档证明均系伪造。此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颁布的相关规章和文件的规定,情节恶劣,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行政许可审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现对此行为在全区律所和律师范围内予以通报。希望广大律所和律师能够引以为戒,杜绝此类行为。
海淀区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科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