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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度全年<律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全年《律师工作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现已正式启动,为按时完成报表统计上报工作,现就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律师管理系统内“国内所报表填报”中的《执业律师统计表》、《律师执业机构统计表》、《辅助人员统计表》、《律师业务统计表(一)》和《律师业务统计表(二)》五张报表。
二、填报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经司法局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和外省(区、市)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三、填报时间
北京律师管理平台律师统计报表填报系统于2014年12月17日至2015年1月15日开通,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统计填报及上传工作,点击“统一提交”视为上传成功。
我局将于2015年1月16日将全区报表数据统一提交北京市司法局,超期后律师事务所将无法补报数据。
四、审核说明
1、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新管理平台要求,未填报报表将无法正常通过平台参加年度考核,请各律师事务所务必重视此项工作。
2、《执业律师统计表》需详细填写律所专、兼职律师数量、文化程度及具有相当外语水平、参政议政人数、奖惩情况、培训情况。
3、《律师执业机构统计表》需按最新数据填报本所的组织形式、规模、党建情况(请与政工部门核实3名以上党员所及党支部数量)、奖惩情况,本表的计量单位是“个”,因此除第15栏“本省外地市分所”外,其他栏中如果有数据的,都应填1。
4、《辅助人员统计表》需填报律所除了执业律师以外的所有人员的数量(含实习律师及其他人员)、文化程度及具有相当外语水平的人数。
5、《律师业务统计表(一)》和《律师业务统计表(二)》数量栏需详细填写律所2014年全年承办的各类案件的数量、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情况;收费栏审核律所2014年全年的实际收入,务必与财务系统数据统一。
6、统一提交后如果需申请修改报表,请简要说明退回意见并及时与区司法局律管科联系。退回后律所五张报表都将被统一退回,律所修改后将重新审核五张报表。
7、因律所未按时填报,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特此通知。
律管科咨询电话:刘钊 59554852
王寅 59555073
律管平台技术支持: 58575527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