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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现行“营改增”改革的行业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
“营改增”后,律师税收政策主要变化有:适用税种税目的变化、计税方法的变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变化、发票开具方式的变化和会计核算规则的变化等。可以说,现行政策对律师行业发展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同时,现行政策存在的问题有:低估了律师法律服务领域的广泛性及复杂性、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条件不够明确和造成进行抵扣份额计算的困难等。
为了搜集、反映律师税制改革政策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我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服务,广泛听取我区律所主任对现行政策的看法、有益尝试及实操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以便协会及时整理、报送大家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下午 14:00—17:00
二、会议地址:
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中504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行发委主管副会长殷杰介绍研讨会的背景和必要性;
2.行发委主任丁琛主持研讨会;
3. 副会长朱振武做主题发言;
4.参会代表对现行政策的看法、有益尝试及实操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由行发委负责整理、汇总。
四、参加对象:
海淀区注册律所所主任、合伙人或行政、财务主管
五、报名方式:
参会人员报名请回复“参加税制改革研讨会+姓名+所名+手机号码”至lawyershd@126.com
联系人:王寅
联系电话:88589599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