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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7月7日下午,第二期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实务技能专项班第四次培训在北京和之盾律师事务所举办。区律协刑事法律研究会全体成员、第二期专项班全体学员,以及来自各律所的刑辩律师共计7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的主讲人是区律协刑事法律研究会副秘书长、和之盾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邢龙律师。他以“刑事案件的阅卷思路和方法”为题,就阅卷权、阅卷的任务、阅卷笔录的基本要求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讲解。
邢龙表示,刑事辩护律师阅卷的任务,就是充分挖掘、分析、运用卷宗中的有用信息,从而准确有力地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观点。阅卷是一项脑力活动,关键是看出问题,而阅卷笔录或案情摘要是阅卷活动具体的呈现方式,目的是有助于法庭辩护,避免在法庭上手忙脚乱。他以自身办理的多起案件为例,对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等证据类型的阅卷要点进行讲解,并提示刑辩律师,要注意防范阅卷中的执业风险,避免在阅卷过程中“踩坑”。
实战演练环节,第二期专项班学员银雷所刘鑫、炜衡所李梦凡、郭明惠,盈科海淀所魏红玲四位律师先后登台分享了阅卷成果,接受大家检验。刘鑫采用文档摘录法,突出阅卷中的重要内容;李梦凡采用示意图和表格相结合的方法,突出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详细罗列了证据内容;郭明惠对证据类型进行划分,以便庭审中快速标记;魏红玲在证据旁加上规范指引,强调判断证据合法性、真实性的法理依据。学员们通过不断尝试,找到了高效便捷、适合自己的阅卷方式。
点评环节,法立所顾雪松、李亚伟、宋小鹏,百瑞所聂梦龙,盈科海淀所于靖民,嘉观所李永伟,和之盾所邢龙,泽普所陈京渝,信凯所刘兴盛等区律协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资深律师,先后就学员的分享进行点评并给出具体建议。关于制作阅卷笔录方法,他们建议在选用表格方式时,突出卷号、页码、日期等信息,方便庭审中及时定位,且与质证意见并排生成;关于有利证据、不利证据的区分,要有意识进行筛选,用颜色进行标记;关于鉴定意见、现场勘查等技术性较强的证据,建议将证据存在的缺陷以及规范的严格要求分两列注明,方便援引规范内容进行质证;关于文档摘录,要做到全面、高效,换位思考,既考虑到公诉人举证的思路,又要考虑到辩护人质证的需求,不能为了某一方面的简练而过于牺牲阅卷的全面、准确。
区律协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彭逸轩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刑事案件事实来源于案卷材料,在刑事案件“卷宗中心主义”的当下,阅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刑事辩护特别是重大复杂案件对团队协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团队阅卷越来越重要,从“个人阅卷”到“团队阅卷”的工作模式对律师阅卷提出了更高更规范的要求。阅卷笔录不仅要体现卷宗的完整性,具备快速检索功能,还需通过阅卷提出质证意见,同时形成初步的辩护意见,为庭审准备打好坚实的基础。
古语有云,为学虽有聪明之资,必须做迟钝工夫始得。海淀律协刑事辩护实务技能专项班在阅卷专题上汇聚了诸多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将律师挖掘卷宗的技能和方法凸显,受到广大青年律师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