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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各律师事务所:
近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女律师执业状况调研工作的通知》。为了配合全国律协完成此项调研工作,北京市律师协会已面向全市女律师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和通知详见首都律师网(http://www.bmla.org.cn/ ) 。请海淀区内的女律师按时完成女律师执业状况调查问卷。
另外,全国律协决定编辑《中国女律师》风采录。展示女律师行业良好职业风范,现将推荐入选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女律师》风采录主要内容
为了展现女律师良好的职业风范,推动女律师队伍健康发展,全国律协将首次面向全国律师行业征集女律师先进事迹,编辑出版《中国女律师》,集中宣传一批业务精通、执业为民的优秀女律师群体。本次征集女律师有如下一项或多项先进事迹的,律协均可推荐:
1、在执业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无不良执业记录。
2、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荣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荣誉称号。
3、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表现突出,成为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4、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执业水平,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中业绩突出。
5、具备高超的国际法律水平,并在我国对外经济交往及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6、扎根农村、偏远地区、西部地区,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得到当地政府及人民群众高度评价的。
7、在我国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中或具有里程碑性质的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国家和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8、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国家立法工作,为推动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
9、在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化解社会矛盾、资助困难群众、从事社会公益方面表现突出的。
10、在国家各部委专项行动中(比如打拐专项行动)表现出色,受到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表彰的。
11、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
12、在宣传律师,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推进律师文化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编写女律师事迹材料要求
1、主题突出。事迹材料要主题突出,侧重反映女律师在执业中某一方面的突出事迹,切忌面面俱到。
2、事迹感人。要选择律师执业中的典型性事例、案例围绕主题开展。事迹的描写要具体、完整、感人。要以先进的事迹激励人,以真实的事件感动人。
3、文字生动。编写体例必须以通讯或报告文学的形式来表现,要具有完整性和可读性。文字生动,标题新颖,切忌以“XX律师先进事迹材料”为题。文章数字应掌握在5000字以内。可提供相应的工作、生活照片1--5张。
各律师事务所请于2012年10月19日前报海淀律协。事迹材料请发海淀区会员事务部邮箱: E-mail:hdnlsgzwyh@126.com, 主题请标注“中国女律师”。
由市律协负责对各区律师协会和各区县律师工作联席会推荐的女律师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议,最后确定入选人。
联系人:袁小雅
联系电话:(010)88489599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