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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区律师协会征收和产权保护研究会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举办“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与土地立法”业务讲座。本次讲座由区产权保护与征地拆迁法律研究会副会长潘金忠律师主讲。该研究会10名委员及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参加讲座。
讲座以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契机,由潘金忠律师向大家分享了土地及土地制度的重要性,梳理了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及土地管理相关立法的历史沿革。
为了便于大家更深入理解与运用《土地管理法》,潘金忠律师还从学理和实务等多方面对《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了逐一讲解,并针对《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亮点进行了逐一分析。第一,对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明确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证被征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改革土地征收制度;第二,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进程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资源有偿退出宅基地,避免宅基地闲置浪费,同时下放宅基地审批权,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第三,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改变了农村土地必须征为国有才能进入市场的问题;第四,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提升对基本农田永久保护的意识。
讲座尾声,与会人员积极与主讲人进行提问互动,气氛热烈。整个讲座内容充实、专业性强,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图为主讲人潘金忠律师讲座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