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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将优化扩充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从业基本要求;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执业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三)具有8年以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四)外语熟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英语水平的相关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0分以上;
2.具有小语种相关语言水平证明。
(备注:新申请入库律师如果语言证书找不到,需找考试主办部门开成绩证明)
(五)在某一个或多个业务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作为主办律师或团队核心成员为政府部门、企业、公民等办理涉外案件或项目不少于15件,在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及企业公民海外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具有5年以上法院、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工作经历且办理涉外案件不少于10件(该工作经历年限可计入本条第(三)款要求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年限);
(备注:涉外案件要有外国法因素)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未受过刑事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党纪处分,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二、2018年已入库律师相关安排
(一)2018年已进入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原则上保留入库资格,但已不再从事律师职业或入库后因执业行为受以处罚处分的除外。
(二)为动态更新人才库信息,已入库律师也须按要求在线填报材料,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放弃入库资格。
系统地址:https://szls.acla.org.cn。
登录方式:律师请通过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小程序扫码登录
附件:全国涉外律师人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