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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及2019年工作计划

   海淀区律师协会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财资委)作为律师协会经费管理机构,将主要负责审议、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的经费使用预算、决算,制定每一财政年度会费使用的整体性预算计划和决算报告。2018年下半年及2019年,全体委员将秉承上届财资委的工作经验基础上,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和高度责任心投入各项工作,做好编制预算、监督经费使用,认真审查年度预算等常规性职能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定梳理相关规则,进一步加强财资委工作

 根据海淀区律师协会的特点以及以往历史经验,组织或参与起草或修订《海淀区律师协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海淀区律师协会财务管理办法》、《海淀区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经费使用规则》、《海淀区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财资委部分内容)。

 二、根据工作要求如期开展常规性工作。

 在理事会及分管会长、秘书处的领导下,财资委将开展如下常规性工作:

(1)制定会计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2019年度预算报告;

(2)监督、审议与律协财务、资产相关的各项经费事宜;

(3)配合完成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三、将充分听取广大律师的心声,加强经费使用效率。

 为加强资金使用的科学化、透明化,实现费用“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宗旨,使会员们切实感受到会费所带来的福利,财资委将进行经费使用科学化、合理化调研,综合汇总梳理会费在业务、培训、福利等方面的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审慎对待。重点向“举办与律师本职业务相关、受众范围较大的、能够切实参与的活动,如业务培训、业务交流、文娱”等活动倾斜;相对于会费如何使用、是否妥当使用以及监督使用等事项,我们将更关注会费使用的公正、透明度以及产生的实效。

 四、严格把关,按章办事,规范审批流程。

 主要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指定专门会计人员负责处理经费收支事宜,按要求设立各律工委明细帐,涉及的凭证资料按期装订。(2)严格支出依据。财务支出依据为每年理事会批准的协会年度预算方案,凡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未经理事会或其授权机关批准,一律不得支出。(3)资金管理规定落实到位。部分律工委经费未在年度预算的额度范围内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在实际使用时,按年度预算暂支经费,年终时按实际情况进行决算处理。(4)经费申请及审批手续规范。申请人书面申请、签收人信息、活动参加人员及相关信息均应列明,财务票据(发票)据实及时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开具入账。

 财资委建议各律工委应当建立经费使用审批程序,在经费使用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各律工委应加强管理,正确反映经费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还应注重加强财务人员的把关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开展律所相关财税方面的培训。

 在分管会长的直接领导下,对所辖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现行税收政策、规范各项发票名称开具、成本控制”等相关财务培训、指导,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财务工作,减少或避免律师事务所相关财税方面的风险。

 六、2019年度工作计划

 除继续做好常规性工作外,2019年财资委还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对律工委财务工作管理,继续在事关律师执业、技能培养等领域多作调研,组织专题座谈会听取广大律师意见建议,回应诉求。

(二)继续组织律师事务所财务税收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财务和纳税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三)继续完善律协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及操作办法,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律协采购质量和效率。

(四)配合分管会长、秘书处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不折不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召开财资委会议,研究讨论财资委新的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六)加强财资委全体人员的服务能力培养,学习其他财资委工作的有益经验,不断提高委员服务、奉献精神,树立为海淀律师事业服务的大局意识。